您好,欢迎访问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!

服务热线:0851-86511838

贵州安全评价

政策法规

热门关键词

联系我们

贵州荣基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
联系电话:0851-86511838

电子邮箱:jraqpj851@126.com

简历投递邮箱:gzrongjihr@163.com

网址:www.gzrj-saftey.com

联系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J区12栋36层

政策法规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政策法规 >> 法律
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二)

发布日期:2013-07-05 22:00:00

        【标题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二)

  【时效性】有效

  【颁布单位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  【颁布日期】2001.08.31

  【实施日期】2001.08.31

  【失效日期】

  【文号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

  【题注】(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)

  【正文】

  为了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犯罪,切实保护森林资源,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:

  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,非法占用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,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,数量较大,造成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
 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